院教字〔2015〕8号
关于迎接2015年普通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相关教学系:
为迎接2015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请相关教研室提前做好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2年修订版)》(附件1)。
二、评估范围
机械与电子工程系的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建筑与化学工程系的工程管理专业。
三、工作要求
各系按照评估方案进行自评,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于4月10日前上报评估材料,其中,本科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自评报告、简况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发给教务办。联系人:李琳桂老师,联系电话:8648845;电子信箱:hnistnhxy@163.com。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2年修订版).doc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doc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