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刘雨佳同学转学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294号)和《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学规定》(院政通〔2015〕18号)的精神,经所在系、教务办审核,并报学院审批,拟同意刘雨佳同学转入我院,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6日。如有异议,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时间内以真实姓名向教务办以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教务办: 0730-8648845
拟同意转学人员信息
姓名 |
年份 |
高考成绩 |
转出学校 |
转出专业 |
拟转入学校 |
拟转入专业 |
转学理由 |
刘雨佳 |
2018 |
498 |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
审计学 |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
会计学 |
身体原因家长就近照顾 |
教务办
2019年4月9日